哈喽,今天我们请来的嘉宾是一位身为纽约客却永远思蜀的90后美少女
渐近线文学访谈 x 钟娜
时间:2019年 1月
Q: Foldii
A: Na Zhong
F: 本科是怎么想要选英文系的?在上海外国语大学上学是什么体验?
N: 我本来想学日本文学的,但那年上外在四川只收日本经贸专业,于是我就进了翻译系,以为可以在那里学日语翻译。当然临近开学前意识到翻译系属于英语学院后也不是特别痛苦。英语课是我高中美好回忆的一部分——开小差,对眼色,看窗外的鸽子,被英语老师用在例句里揶揄。到上外就自由了,上课可以随意开小差,看窗外异域风情的楼,在本子上画画。然后在课余时间大量地读书。从阿加莎到莎士比亚到伍尔夫。然后一步步走到当代。
F:你有一篇特别有趣的小说《再见,谢谢你的鱼》是以你做同声传译的经验为原型写的,你觉得做同传和做文学笔译的感受有什么不同?
N: 其实那是篇散文,是我坐飞机没事儿写着玩的。我没有同传的实战经验,但做过很多交替口译和商务口译,现在也做。口译真是很伤神的,是脱发利器,并且你准备的资料80%并不会有用,所以是一次又一次的即兴演出,和脱口秀的临场发挥有点儿像,事实上《再见》也是照着脱口秀表演的感觉写的,借助这种文体自带的幽默感。文学笔译就平和很多了,它不逼迫我,我不逼迫它,一点点把毯子的背面绣出来,互不折磨。
F:你刚从纽约The New School非虚构写作MFA项目毕业,参加美国大学里的写作项目感觉怎么样?你最喜欢的非虚构作者有哪些?
N: 我很喜欢Workshop(工作坊)。它逼迫你走出自己的幻觉,聆听你的作品在他人心中会激起什么回响。这简直就像猴子第一次看到镜中自己一样,于是你不得不对自己进行一次次修正。修正就是走向准确,逼迫你不断拷问。我读小说比读非虚构多,喜欢的非虚构作品大都是小说家写的,比如乔治·奥威尔的《巴黎伦敦落魄记》(他自己把它称之为小说),詹姆斯·鲍德温的散文,还有伍尔夫的《普通读者》和《一间自己的房间》。
F:你之前拿了一个非虚构写作的奖,能不能介绍一下你大概写的是什么故事?
N: 是关于我妈妈、我、还有写作的意义。我在四年前写了个关于我妈妈的故事,那也是我写的第一个小说,发表后不敢拿给她看,她虽然没看,但自己却开始写小说,我通过读她的作品,开始了解住在她心里的那个女人。是非常奇妙的一种感受。故事本来是非虚构,可后来我觉得不过瘾,改成了第三人称,于是越写越往小说靠了。
F:你觉得虚构和非虚构之间有绝对的界限吗?
N: 虚构的谱系很广,要说和非虚构没有区别是不可能的。从底线上来讲,界限存在于读者和作者之间——非虚构要作者向读者承诺自己对事实的真诚,虚构只需要作者对自己真诚。
F:你MFA的同学都是怎么样的人,毕业之后你还和他们有什么联系吗?
N: 毕业后我和三个同学建了个讨论小组,每周争取见一次,点评彼此作品。一个非裔女孩,跳脱衣舞为生;一个意大利后裔的中年大叔,在和强迫症搏斗,希望夺回自己人生;还有一个非常嬉皮的瑜伽女孩,喜欢西部的沙漠风光,文风酷似Joan Didion。非虚构的同学大多比小说项目的同学经历丰富,我还有个同学是个脱口秀演员,演出在毕业后正式起飞,被《纽约时报》推荐了很多次。他们都是很好的写作者。
F:你遇到的最有趣和最讨厌的老师分别是什么样的?
老师们上课都很认真,与其说是有趣,不如说是深刻。我最喜欢的是女诗人Honor Moore和传记作家Brenda Wineapple,一个热烈,一个温煦,但都对我启迪很深。最讨厌的老师是我参加的第一个工作坊的老师,有暴君气质,隔壁教室传来笑声时,会强迫我们一起笑。
F:你在New School也担任日语老师,你在不同的语言里会有不同的人格吗?
N: 会,也不会。日语里的我特别礼貌,非常东方女性;英语里要奔放自信些,我也更喜欢这个自己。
F:最喜欢的日本作家有哪些?
N: 夏目漱石,我去日本旅游时找了好久印了他头像的纸币,未果,泪。芥川龙之介也很好。我很喜欢日本的推理小说,松本清张、宫部美雪、西村京太郎、横沟正史。
F:为《纽约客》工作是什么样的体验?能否透露一下《纽约客》喜欢和讨厌什么样的稿子?
N: 《纽约客》收到自由来稿后的自动回复大意是:我们会阅读每一篇稿件,但请给我们三个月时间回复。的确需要三个月。杂志邮箱里常年有超过五千封来稿邮件,我的办公座位底下有一只大纸箱子,全是纸质稿件。纸质稿件有种古早味,有手写稿,有打字机打出来的稿子,有老年作者寄来的超大字体稿子。电子稿有时会连续收到几篇关于牧师的,或好几篇关于律师的,作者也的确是从业者。细细一想,这两个职业的确容易产生写作爱好者。
我的工作内容就是读这些稿件,有的只读前三页,有的读完全篇。读完全篇如果有余味的,我会写分析报告,说服编辑对这个稿子进行二审。听说李翊云的稿子最初就是这样从自由来稿里出来的。大海捞金啊。
《纽约客》的故事常年被诟病带“同一种调调”,其实有失公允。哪怕在入职前,我也常在这本杂志上读到翻译小说,来自瑞典、日本、中国、韩国、俄罗斯。我最喜欢的一篇故事叫《要是你还活着你(约莫)会这么跟我讲》,来自瑞典作家Jonas Hassen Khemiri。还有一篇美国作家Sam Allingham的《中级班》,通过一门德语课,讲了很多落在文化和情感缝隙之间的东西。非常有余味,百读不厌。这两个故事是很不一样的,《纽约客》也并没有什么喜欢和讨厌的稿子,但它有属于自己的感性(sensibility),这是它的编辑和它的读者共同构成的一种氛围。
F:你之前还为美国著名的文学中介The Friedrich Agency工作过,文学代理人(Literary agent)在中国还是一个很新鲜的职业,你能否为我们介绍一下这个行业和这个行业比较重要的人?
N: 我打过各种文化劳工;在文学中介当实习生是带给我“受剥削感”最严重的职业,但这是后话了。从创意写作到电影业,美国的写作已经高度产业化了,文学代理人正是这条产业链里最接近上游(也就是作家)的一环。目前除了一些小型出版社还会接受自由来稿,大部分出版社都不再接受新人或不知名作家的来稿,文学中介便承接了“海选”的任务,把自己认为有出版价值的作品挖掘出来,与作者签约,向认为合适的编辑和出版社推销这部作品,出版后以版税抽成作为酬劳。
文学中介大的可以很大,比如Wylie Agency,Andrew Wylie1980年在纽约建立,后来发展到伦敦和纽约都有分部,代理的作家有Ali Smith、Salman Rushdie、莫言(作品海外版权);小的也可以很小,比如Aragi Inc.,包括创始人Nicole Aragi在内只有三个代理,旗下作家却包括最近很火的印第安作家Tommy Orange和Colson Whitehead。Molly Friedrich成立的The Friedrich Agency也是这样,Molly代理了包括伊丽莎白·斯特劳特在内的许多普利策奖得主,查建英的英文作品也是由她代理的。她很有热情,有眼光,有魄力。邮件里有很多感叹号和大写字母,读邮件如闻其声,让人不禁直起腰版。
F:同时用中文和英文写作有什么感受。你认为是出于什么原因,你成了一名双语作家呢?你以后会完全用英文写作还是继续用双语写,你觉得你的读者会是什么样的人呢?
N: 上外图书馆四楼是英文书,刚进门不远有阿加莎·克里斯蒂,到后排是艺术史、画册之类的大部头,最后面是英文传记。大二时我在里面闲逛,遇到了一本以伍尔夫的日记为切入点的传记。顺着它,我读了《达洛维夫人》、《到灯塔去》、《普通读者》、《一间自己的房间》,正好是在当世博志愿者的时候读完的。这给我的震撼是很大的。
那是我第一次不抱任何希望地想:真想用英文写作,加入到有伍尔夫存在的文学传统啊。但当时我总觉得是不可能的。后来因为各种原因到了美国,我不想活在用中文写作的肥皂泡里,一意想在当地文化里生根,就决定试试看。
现在基本只用中文写采访稿了,主要是没有时间。我无法预测我的英文读者是谁,但我喜欢想象他们像我当年偶遇那本伍尔夫的传记那样,在书架、朋友家里、地铁上偶遇我未来的作品,无论是译作还是小说。人与书的相遇,有一点serendipity,才会更珍惜。
F:你会反复读的作家是? 为什么?
N: 果戈里、乔治·艾略特、福楼拜。我很喜欢有人情味的作家,并且不仅对人感兴趣,还对世界感兴趣。张岱有句话,我一直记得——人无癖,则无趣。
F:你自己平时也做记者,那么在我们这个元-采访里,你能讲讲你采访过的比较有意思的人有哪些吗? 一般你会怎么样写采访大纲?
N: 采访过的作家里,我最喜欢阿伦达蒂·洛伊。洛伊是邮件采访,我本来不抱太大希望,没想到她比约定时间提前三天回复,并且答案真诚又深刻,是敞开了心扉在笔谈。采访常常让我觉得沮丧,它类似对着墙壁打乒乓球,是单向地向作家索取,我并不能回馈什么,而洛伊非常慷慨地赠给我很多答案,慷慨到让我震撼。
先确立几个大的主题,每个主题下提5到10个问题。然后调整主题和问题的顺序,搭起一个起承转合的框架。我的老师告诉我,好的采访提纲应当像一个好的故事,有开始、发展、高潮、结尾。
F:目前你在纽约有什么采访计划?
N: 想采访纽约的川菜馆,写一个有味道的故事。
F:你是怎么开始做文学翻译的?
N: 在朋友推荐下,我试译了《我们所失去的,我们所抛下》的第一篇和最后一篇小说。编辑雪溦看了觉得不错,这事儿就成了。
F: 《我们所失去的,我们所抛下的》这本书在豆瓣上好评非常高。除了小说本身,我很好奇你是怎么把英文写的那么好,又能保持良好的中文语感的?
N: 其实在翻译系,我学到的是一种独特的失败,它从玄奘带回经书在大雁塔闭关翻译,到杨宪益、戴乃迭携手译介《红楼梦》,其间乃至现在就从没断过,我把它叫作“译者的心碎”。郝思嘉说话该不该带东北味儿,《了不起的盖茨比》是不是比《大亨小传》忠实,葛浩文对苏童作品的“改写”合理吗?翻译家林楚平先生把论翻译的杂文集命名为《在花毯背面》,就是因为翻译是将毯子背面的花纹翻给你看。在翻译《我们所失去的,我们所抛下的》时,我提前接受这种“失败”,唯一的希望是让背面的花样不要磕磕碰碰,并且尽可能模仿作者的绣法。
我最近在想,就像好的性格塑造应该展现人物对世界的态度一样,好的语感应该展现写作者对语言的态度。其实是不是没有所谓好的文字,只有好的趣味和性格。我心目中好的文字,应当沾一些四川人性格里最好的部分:自然、真诚、松散,不谄媚,想笑就笑。
F:你翻译的90后爱尔兰作家莎莉·鲁尼(Sally Rooney)《与友人谈天》马上就要出版了,能否为我们介绍一下这本书和这个作者。
N: 萨莉·鲁尼是91年生,在爱尔兰文学圣地County Mayo长大。(这个地方超级变态,出了好多作家。)她在都柏林圣三一学院读英文系,曾经她获得欧洲辩论大赛第一名。这是个脑瓜灵活的聪明人,和她书里的人物很像。
《与友人谈天》很厉害,刚一出版就获得很多好评,《纽约客》为它写了篇长书评,《巴黎评论》把它推荐成“年度好书”,更不要说《卫报》陆陆续续写了多少书评和采访。《纽约客》最近还为莎莉·鲁尼写了一篇人物特稿,对这么年轻的一个作家来说,是很少见的。
她的第二本书《普通人类》入选了布克奖长名单,得了Costa小说奖,还正在改编成电视剧。
F:萨莉的书在国外非常畅销,你认为它畅销的原因是什么?
N: 莎莉被很多人誉为“千禧一代的塞林格”,因为她用独属于年轻人的那种语言展示了年轻人的心理状态。“千禧一代”的一大特征是晚熟,智性然而天真。莎莉笔下的人物,可以熟练使用福柯分析爱,可以在聚会时讨论难民政策,然而他们面对成人世界模糊暧昧的暗号、手势、眼神,却又那么懵懂无助,并且在情感上非常脆弱。和中国的“90后”一样,“千禧一代”在国外也是背了很多黑锅的,性欲下降、懒、不爱吃蛋黄酱之类的,非常无厘头也非常莫名。莎莉作品的降临可能为他们打开了一个倾诉委屈的渠道吧。这其实也是挺自怜的一个表现呢。我不希望她作品的价值因为畅销而贬值;无论畅销与否,它都有闪光的地方,比如它看似简单的语言,比如它看似轻松的对人类精神状态的分析。
F:畅销书很多时候似乎等同于“通俗”,比如同样畅销的“那不勒斯四部曲“, 以及前两年的《无声告白》,你怎么看“通俗” 和 “好” 与“不好”的关系?
N: 语言的“通俗”和题材的“通俗”是不一样的。“那不勒斯四部曲”语言或许易读到近乎“透明”,让你感觉不到文字作为介质的存在,但实际它的人物那么复杂,情感如此深刻,让你切身体会到人与世界之间那条无形又紧密的纽带。在这种情况下,它“通俗”的语言几乎就是一种诱饵,一条糖线,负责把本来会对它敬而远之的读者吸引过来,然后轻轻把他们推进文字与现实之间巨大的缝隙里,扑通。
莎莉受乔治·艾略特的影响是很深的。《与友人谈天》后半段弗朗西斯在读艾略特的《米德尔马契》,《普通人类》的扉页题词引自艾略特的《丹尼尔·德龙达》,《普通人类》的女主人公叫Marianne,艾略特的真名是Mary Ann,也不知道这是巧合,还是一种致敬。艾略特对世间的运作感兴趣,但更沉迷于解剖钟表内部的精密构造,她关注性格的形成、意识的成长、心灵版图的变迁,这些都是莎莉在她的作品里试图做,也做到了的。
F:文学界总是爱以代际来为作者贴上标签,你觉得90后的写作风格和态度和上一代有什么不同吗?同龄作者中你比较喜欢谁?
N: 但是我对上一代的风格和态度并不太了解呀。尤其是先锋派。或许应该去溯一溯源再来回答这个问题。同龄的我最近读得不够多啦。王苏辛和王占黑我都蛮喜欢的。
F:你的豆瓣签名是“永远思蜀”?成都对于你来说是个什么样的地方?
N: 我是成都三环外的一个小工业区长大的,直到高中才来到成都,然而毕业后就走了。成都在我心里永远是乘客运巴士转市内公交的距离感,永远是那个让我第一次吃到肯德基的地方,在九龙批发商城买到第一件衬衫裙的地方。赵雷歌里的成都我是完全不知道的。谢帝和Higher Brothers里的我倒是知道一点,并且想知道更多。“永远思蜀”的“思”是一种渴望了解它的思念。
F:你有哪些喜欢的成都作者?他们有什么相似的特质吗?
N: 排序按活跃时间先后:苏东坡(四川)、马雁、小安、颜歌、李静睿。哈哈。其实还真的有重合部分的:都挺读者友好的,不说特别复杂绕脑筋的话——按马雁的话来说,“我偏爱简单。复杂的诗是不多的,复杂的道理也是不多的。……我喜欢简单直接,一针见血。”
F:你在上海也生活了很长的时间,你觉得上海和成都有什么不同?在上海的时候最喜欢去哪里发呆?
N: 上海的文化氛围很浓,成都的我接触不多,不太了解。大四毕业,在中山公园送好朋友去香港读书;研一,在桂花公园和另一个好朋友喝桂花酒;研究生毕业,在校门对面的鲁迅公园最后走了一圈。上海的公园真好,是让人做梦的地方。
F: 那么上海作者你最喜欢哪些?
N: 上海的女作家我都很喜欢啊。尤其是年轻的一代,张怡微、钱佳楠、顾湘。
F:怎么看“地域写作”和“方言写作”?
N: “地域写作”和“方言写作”是特别唤起人乡愁的一种写作。这是切入一片地域的肌理的捷径,在翻译过程中也是第一个就流失的东西。既脆弱,又珍贵。
但就像我们把疆界推到某一临界点,原来的方言就会彻底失效,被另一种方言代替一样,方言写作是有局限的。从前上大学时我听见新疆同学打电话,时不时会在维吾尔语中听见一两个熟悉的普通话词汇,比如“上外”。方言有它不能消化的东西。所以还是大家一起开辟不同的天地吧。
F:未来五年有什么计划?
N: 把更多中文小说翻译成英文。出版现在正在写的小说。
F:最近在看什么书?
N: 乔治·艾略特的《米德尔马契》、Lydia Davis翻译的《包法利夫人》。
F:除了搞文学,你有没有什么其他的兴趣和梦想?
N: 打算学陶艺。正儿八经要上釉烧制的那种。手一沾上土,心里就踏实起来。
F:大部分现代女性,特别是女作家都比较恐惧结婚和生小孩,你怎么看结婚和生小孩?
N: 直面它的恐怖,然后战胜它。
F:纽约是一个怎样的城市?
N: 啊纽约,音乐之城,气味之城。你永远不知道哪根柱子边会袭来尿骚味,也永远猜不到那个嗓音雄浑优美的俄罗斯男中音什么时候踏进车厢,拖着小音箱卖唱。不平等、贫穷和肮脏顽固地与资本主义、金钱、野心共存,让双方永远无法相忘于江湖。我喜欢这一点。
F:你在纽约的一天通常是怎么样过的?
我早上9点开始上班,晚上5点下班,回家做饭,看安东尼·波登的Parts Unknown,然后像抢时间一样写东西。周而复始。
△ 作品试读
《再见,谢谢你的鱼!》
我进入英语翻译系是一个误会。那一年日本文学系不在我省招生,我看到翻译系,以为那是个联合国一样的地方,各国语言的翻译和谐共处,于是就报了。现在想想我当初必定读了简介,知道翻译系属于英语学院,只是该事实被我一厢情愿地忽略了。一厢情愿的原因其实也很简单:谁能相信自己的人生会因为某个系某年不在当地招生而改变了航向呢?
事实证明它会的。命运只是用来包装误会的礼品纸罢了。
大二时我们学到的东西突然派上了用场。IBM峰会召开,需要一群翻译。“一群”这个词让人兴奋,像春游,更像中小型选美。我们在表格上暴露身高,年龄,体重,随简历附上近照,被选中时隐隐觉得某一部分自己获得了难以言说的认可。
而真相却是,那时连年级最美的女生都还未解决连心眉问题,一到冬天所有人都穿五十元一双的UGC或者CGG。峰会第一天我穿着白衬衫,借来的黑筒裙去报到。学姐看了看我的脚,脸上是不可置信的惊讶。
我穿着一双黑色运动鞋。前脚掌似乎还有点裂开了,酷似唐老鸭的嘴。
第二天我借了一双鞋。但其实根本毫无必要。我们的任务是站在电梯边迎宾。对西装革履的老外说:会议在上海厅。会议在上海厅。傻逼透了。那个开会的酒店所有房间都是省市命名的,我至今只记得长春厅和大连厅,这种命名也傻逼透了。
峰会在酒店,却并不负责我们吃饭。中午我和另外两个女孩听说有一个厅有自助餐,白色桌布上银色圆盖罩住面条、粥饭、烘蛋。盖子打开时冒出腾腾热气。我们的腿站得浮肿起来,满心想要干点坏事。等下午开会时,我们溜进自助餐厅,酒店小哥正在收拾。在他的默许和掩护下,我们各盛了满满一盘,耗子似的溜走了。三个人,挤在厕所门前的皮沙发上,轮流放哨,吃偷来的饭。
那条借来的裙子后来被我穿坏了,但还好,世博会口译时每个人都分得了一套西装裙。自那以后我才意识到这世界需要你装模作样才能加入。
为了更好地招待世博会宾客,领导带我们试吃自助餐,尽管我们获知宾客绝大多数都在斋禁。试吃的自助餐非常丰盛,我和另外两个学妹还喝了红酒,对着红酒杯拍了很多以倒影为主题的照片。这是个成人世界,而我们就在其中,替人试吃,如同替人参加盛宴。我似乎很兴奋,但暗地里觉得有点不对。无论是那段时间还是现在,我总在想一些阶级啊平等啊贫穷的原因啊之类的。这些问题并未影响我试吃时的胃口,却让我对它们并不留恋,对这个世界保持警惕。我知道我不具备资格在这里,又觉得没人有资格在这里。
大三大四时我和我的同学们开始频繁出入展会。食品展、家具展、家装展、纺织品展、艺术展。我震惊于在学校之外竟然还有这么多展会无时不刻不在进行,人们用货币交换大宗商品,反而让我意识到我们离祖先的以物换物市集并未有多远。译员们最喜欢去食品展,因为展会结束时能领到当时还挺罕见的巧克力酱、花生酱、橄榄油、黑醋。然而我印象最深的却是一场红酒博览会。
我和另外两个同学来到酒展时,组织方让我们在白俄罗斯、西班牙和意大利之间做出选择。我听说西班牙和意大利的老外色迷迷,于是选了白俄罗斯。后来证明这真是个大错误。意大利展台请来一个帅哥调酒师,用各色果酒调制鸡尾酒,堪称门庭若市。白俄罗斯展台两个神似米其林的浅发红脸大叔沉默地收拾红酒,精心调整商标角度。我用英语向他们问好,他们摇摇头,表示听不懂。下午,他们公司派来一个会说中文的俄罗斯人,和一个会说俄语的中国人。我变成彻头彻尾的废物,闲逛到鸡尾酒柜台,得了一大杯草蚱蜢。喝完酒,我站回到白俄罗斯展台,继续负责收名片,一个上海大叔路过,冲我贼笑,手往脸上一抹,说,小姑娘,喝酒了哇?
我慌慌张张跑去厕所照镜子。镜子里的人,脸红得一塌糊涂!
羞得我,第二天就辞了职。
口译并不适合我。我不喜欢高档的场合,也不喜欢穿西装和筒裙。同声传译课上,我和同学坐在隔音的玻璃小包间里,外面讲台上一个男同学扮演某区区长发表讲话。他的官腔太惟妙惟肖了,我在包间里狂笑。玻璃包间本来的静音钮忘了摁,我的笑声传到外面,所有人听得清清楚楚。“区长”咳嗽一声,说,译员请冷静。那场景我这辈子都忘不了。
比起发言的领导们,和我短暂工作过的同事其实更加难忘。会展无论多么热闹,总会有安静得饼干渣落地都能听见声音的时刻。临时搭建的白墙,价格不菲的照明灯,隐藏在角落的行李箱、工作牌、产品目录和用来煮白煮蛋的热得快,这样的环境里,大家因为疲惫放下戒备,把过去的人生慷慨地抓一把出来,嗑瓜子似的分享。木地板展上,一个学日语的小伙子对我讲日本地震海啸时的经历,地动楼摇时他跑下楼,在附近小花园的花坛边坐了好久。沙发展上一群女销售彼此攀比恋爱和业绩,累了就三五成群互相招呼,“抽个烟”。一定是看到我惊讶的样子,一个男销售笑着解释,“抽烟”是我们的行话,就是去休息。而我居然就信了。后来每每想起他善意的笑,我就想到,自己曾经那样天真。实际上,正是在这一场场流动的宴席上遇到的这些人们,一点点磨去了我的天真。我越来越清楚地意识到翻译和雇主之间萍水相逢的金钱关系。
我曾经以为翻译能带我进入很多人的世界。每翻译一次,我就学到一些新词汇,比如“枫木曲柳木双层龙骨地板”,“新情感主义雕塑”,“连结式弹簧沙发”。但很快它们就像水上的花瓣似的流走了。我只是假装很了解他们的世界而已。我就像很多人的世界里的游客,拿一本攻略,做一个称职的siri。然而我不想再告别了,我想进入一个世界。我想活得像游泳,而不是跳水。
最近一两年,我偶尔做做口译,但渐渐感觉,随着我的同龄人登上社会的舞台,翻译不再那么重要了。不少人多而不少会一些英语,他们雇佣口译只是为了更安心。有时,他们甚至都不喜欢我。我让他们和外国人沟通的同时又阻碍了他们的沟通,我会英语的事实凸显了他们不太会英语的事实。去南京旅游时我遇见某家公司的一位总,他很谦和地对我说:以后越来越多的人会英语了,就不需要翻译了,像我,就不用。
这些年的口译经历已经让我习惯微笑。是是是,你厉害……
《银河系漫游指南》里有一种太空小鱼,可以钻进人耳里,靠少量脑电波作为能量,直接将语言转化为含义传给大脑。我希望人类称霸宇宙后,宇宙探险家或生物学家能率先引进这种鱼类。然后我可以说:
再见,谢谢你的鱼!
△ 翻译试读
《与友人谈天》(第一章)
博比和我第一次遇见梅丽莎是有天晚上市区的一场诗歌活动,我和博比一起表演。梅丽莎在外面给我们拍照片,博比在抽烟,我刻意地拿右手握住左手腕,好像担心它会弃我而去似的。梅丽莎用的是一款大块头的专业相机,她在专用相机包里装了很多种镜头。她一面拍照,一面聊天和抽烟。她聊起我们的演出,我们聊她的作品,我和博比在网上读过。接近午夜,酒吧关门。那时正好下起雨来,梅丽莎说欢迎我们回她家喝点酒。
我们一起钻进出租车后座,开始系安全带。博比坐中间,头转过去在和梅丽莎说话,我只能看见她的颈背和勺子似的小耳朵。梅丽莎给了司机一个蒙克斯顿的地址,我转头看向窗外。收音机里一个声音在说:八十年代……流行……经典。然后是一段广告过门。我很兴奋,准备好迎接挑战,拜访一个陌生人的家,已经开始酝酿好话和某些面部表情,好显得我迷人可亲。
梅丽莎家是座半独立式的红 砖建筑,外面一棵槭树。街灯下树叶看起来泛橘,像人工造的。我喜欢看别人家里的样子,尤其是梅丽莎这种小有名气的人。我立马决定要记住她家的一切,过后才好向我们其他朋友描述它,然后博比会赞同我。
梅丽莎请我们进门后,一条红色小猎犬从大厅直冲过来,冲我们咆哮。走廊很温暖,开着灯。门边是一张矮桌,有人留了一小堆零钱、一把发梳和一管没拧上的口红。楼梯墙壁上挂了一幅莫迪利亚尼的印刷品,画着一个斜倚的裸女。我心想:这是一整套房子。能住一家人。
来客人啦,梅丽莎对着走廊深处吆喝。
没人出现,于是我们跟着她走进厨房。我记得我看见一只深色木碗,里面装着熟透的水果,还注意到一座玻璃暖房。有钱人,我心想。我那时总想着有钱人。狗跟着我们进了厨房,在脚边嗅,但梅丽莎没提起狗,因此我们也没提。
来点葡萄酒?梅丽莎问。白葡萄还是红的?
她把酒倒进大得像碗的玻璃杯,我们一起在一张矮桌边坐下。梅丽莎问起我们是怎么开始一起进行诗歌表演的。我们当时刚念完大三,但还在高中时就开始一起表演了。那会儿考试都结束了。五月末。
梅丽莎把相机放在桌上,偶尔把它提起来拍照,自嘲地笑自己是个“工作狂”。她点了支烟,把灰磕在一只花哨的玻璃烟灰缸里。房间里一点烟味儿都没有,我不知道她通常是不是在这儿抽烟。
我交了些新朋友,她说。
她丈夫站在厨房过道里。他举起手向我们致意,狗开始吠叫,呜咽,转圈圈。
这是弗朗西斯,梅丽莎说。这是博比。她们是诗人。
他从冰箱里拿出一瓶啤酒,在台子上打开。
过来和我们坐坐,梅丽莎说。
唉,我也想,他说,但我应该在飞之前努力睡会儿。
狗跳上他旁边一张厨房椅,他心不在焉地伸手摸它脑袋。他问梅丽莎喂狗了没,她说没。他把狗抱起,托在臂弯里,让它舔他的脖子和下巴。他说他会喂它的,然后就从厨房门走了出去。
尼克明早要在加的夫拍戏,梅丽莎说。
我们都已经知道她丈夫是演员。他和梅丽莎在活动上经常被一起拍到,我们有朋友的朋友曾经遇见过他们。他有一张宽阔英俊的脸,看上去能轻而易举地单手把梅丽莎举起来,用
另一只手挡开不速之客。
他很高,博比说。
梅丽莎微微一笑,那样子就像“高”是在暗示别的什么,并且还不一定是好话。聊天转向其他话题。我们讨论了一会儿政府和天主教堂。梅丽莎问我们是否信教,我们说不。她说她觉得宗教场合,比如说葬礼或婚礼,“能带来一种镇定的慰藉”。它们是集体生活,她说。对一个神经质的个人主义者来说,那场合挺好。而且我在一所教会女校读过书,我还记得大部分祷词。
我们在教会女校读过书,博比说。出了点麻烦。
梅丽莎咧嘴一笑,问:比方说?
比如,我是同性恋,博比说。而弗朗西斯是个共产主义者。
而且我一句祷词也不记得了,我说。
我们聊天喝酒,在那儿坐了很久。我记得我们聊起诗人帕特里夏·洛克伍德,我们很崇拜她,还聊了博比瞧不起的所谓“男女同工不同酬女性主义”。我开始感到疲倦,还有一点醉。我想不出什么机智的话,也很难摆出什么表情来传达我的幽默感。我觉得我光在笑,不断点头。梅丽莎告诉我们她正在写一部散文集。博比读过她的第一本文集,我还没有。
不怎么好,梅丽莎对我说。等着下一本吧。
大约三点,她领我们去空房,说能遇见我们太好了,很高兴我们留宿。爬上床时我盯着天花板,感觉酩酊大醉。房间不断旋转,旋儿又急又紧。我的眼睛刚适应了这轮旋转,下一轮又立马开始。我问博比她有没有这种情况,但她说没有。
她太迷人了,是不是?博比说。梅丽莎。
我喜欢她,我说。
我们能听见她在走廊里说话,她的脚步声穿过一个个房间。有一次狗开始吠叫,我们能听见她在嚷嚷,然后听见她丈夫的声音。但那之后我们就睡着了。我们没听见他离开。
***
博比和我在中学相识。那时博比还很固执己见,经常因为我校所谓“破坏教学纪律”的不端行为而留校察看。我们十六岁时,她穿了鼻环,开始抽烟。没人喜欢她。她有一回因为在耶稣十字架受难石膏像旁的墙上写“操你妈的父权社会”而被暂时停学。这件事并未激起共鸣。博比被视作装逼。就连我也不得不承认,教学在她休学的一周里顺畅多了。
我们十七岁时要去学校大会堂参加一场筹款舞会。一颗破损的迪厅闪光球把光打在天花板和带铁栏的窗户上。博比穿着一条很透的夏裙,看上去像没梳头。她光彩照人,也就是说每个人都得努力不去注意她。我告诉她我喜欢她的裙子。她把伏特加装在可乐瓶里喝,分了点给我,然后问我是不是学校其他地方都上锁了。我们去看通往后台楼梯的门,发现它是开的。那里一盏灯都没开,一个人都没有。透过木地板条,我们能听见嗡嗡的音乐,就像别人的手机铃声在响。博比又分了我一点伏特加,问我喜不喜欢女孩。在她身边很容易让人装作若无其事。我只是回答:当然了。
当博比的女朋友并不会让我背叛谁的忠诚。我没有亲密的朋友,午饭时我在学校图书馆里一个人读课本。我喜欢其他女孩,我让她们抄我的作业,但我很孤独,感觉自己配不上真正的友谊。我写清单列出我想要改进的地方。我和博比开始交往后,一切都变了。没人再问我要作业。午饭时我们沿着汽车停车场手牵手散步,人们带着恶意别过视线。很好玩,是我第一次觉得真好玩。
放学后我们经常躺在她房间里听音乐,谈论我们为什么喜欢彼此。这些对话又长又激烈,并且在我看来无比重大,我私下里会在傍晚凭借记忆把它们记下来。当博比谈起我时,我感觉像在镜中第一次看见自己。我也更爱照镜子了。我开始对自己的脸和身体抱有强烈兴趣,这是前所未有的。我问博比这种问题:我的腿长吗?短吗?
毕业典礼上我们表演了一段诗歌唱诵。有的家长哭了,但我们的同学只是看向集会室窗外或彼此小声交谈。几个月后,在我们交往一年多时,博比和我分手了。
梅丽莎想写一篇关于我们的人物特稿。她发来邮件,问我们是否有兴趣,并附上她在酒吧外拍的照片。我一个人在房间里,下载了其中一张照片,把它全屏打开。博比正回头看我,带点淘气,右手夹着烟,左手拽着皮毛披肩。站在她身旁的我看上去百无聊赖,很有性格。我试图想象我的名字出现在特稿里,加粗的衬线字体。我决定下次见到梅丽莎时更努力地给她留下印象。
几乎邮件一到博比就给我打来电话。
你看见照片了吗?她问。我觉得我爱上她了。
我一手拿手机,一手把照片上博比的脸放大。照片是高清的,但我把它放大到只看得见像素颗粒。
或许你只是爱上你自己的脸了,我说。
我长了一张漂亮脸蛋,但这并不意味着我自恋。
我没有计较这句话。我还沉浸在放大过程中。我知道梅丽莎为好几家大的文学网站撰稿,她的作品在网上传得很广。她写过一篇关于奥斯卡的著名散文,每年到了颁奖季大家都会转发。有时她也写当地人物特稿,在格拉夫顿街上卖作品的艺术家,或伦敦的街头艺人;她的文章总是配有漂亮的人物照片,看上去既带人情味儿又很有“个性”。我把图片缩回原样,努力打量我的脸,假装自己是头一回看见它的陌生网民。那张脸看上去又圆又白,眉毛像倒过来的括号,眼睛别过镜头,几乎闭上了。就连我也看得出来我有个性。
我们回复梅丽莎说乐意之至。她邀请我们吃晚餐,讨论我们的作品,再拍一些照片。她问我能不能把我们的一些诗发给她,我发给她三四首最好的作品。博比和我详细地讨论了博比应该穿什么赴会,假装是在讨论我们两个应该穿什么。我躺在我的房间里,看着她凝视镜中的自己,把几缕头发前后挪动,衡量效果。
所以当你说你爱上梅丽莎了,我说。
我是说我暗恋她。
你知道她结婚了。
你不觉得她喜欢我吗?博比问。
她在镜前举着一件我的纯棉磨毛白衬衫。
喜欢你是什么意思?我问。我们是在严肃地讨论还是开玩笑?
我有一半是严肃的。我认为她的确喜欢我。
婚外恋那种喜欢?
博比只是笑了笑。和其他人在一起时,我大致能感觉到我该把什么当真,什么不当,但和博比在一起时这是不可能的。她从不会完全认真,或完全开玩笑。于是我学会以禅系态度接受她说的奇奇怪怪的东西。我看着她脱掉袖衫,穿上我那件白衬衫。她仔细地卷起袖子。
好看?她问。还是难看?
好看。很好看。
(节选自《与友人聊天》萨莉·鲁尼 钟娜 译 上海译文出版社 2019即将出版)
新锐免费线上国际文学杂志,为您搜集介绍当代优秀世界文学!
更多来自钟娜的作品
检索微信公号:抽屉Drawers 豆瓣: 阿枣
更多来自渐近线文学季刊的作品
请点击阅读原文,进入英文官网
2019年1月新刊刚刚上市
本期作者有Maggie Nelson,Etel Adnan,韩博,李静等